发表时间:2017-06-22 点击量:135
1.招标条件
本西坞街道镇南路(大成路至西街)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奉政发【2017】86号、奉镇治办【2017】19号文件批准建设,执行奉资交管办【2017】3号文件精神,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振西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奉化市日月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西坞街道
规 模:详见图纸
项目总投资 :1000万元
工程预算价 :6241629元
计 划 工 期: 15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铺装、景墙、绿化、电气工程等。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非宁波市奉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持有效的进奉备案证;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 安全员:1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3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书面承诺无在建项目;
3.2.5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即2017年3、4、5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2年6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3.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 月 22 日9时00分至 2017 年6 月28日16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持宁波市奉化区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人工工资保函证明(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上述二证的须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相关手续,文件请查阅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办事须知>”)。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缴入;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4010122000743127。
5.2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 2017 年 6 月 22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hggzy.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振西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镇南路89号
邮 编:315500
联 系 人:楼磊
电 话:88535552
招标代理人:奉化市日月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奉化区西环路3幢1号
邮 编:315500
联 系 人:邬郁妹
电话/传真:8852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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