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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招核[2017]3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
1.招标条件 本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招核[2017]3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临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 临武县晴岚路以东,隆武路以南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4107? 2.4 工期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完工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 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投资金额:约540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的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者按照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均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报名参与。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及郴建发〔2017〕3号文中“综合评标法I”。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①法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②有效的单位介绍信;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证;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⑦企业?诚信管理手册?;⑧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证明材料或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⑨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6.4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工程量清单另计。 6.5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进行澄清答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 10时00分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1室第8 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czggzy.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633806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临武县临武大道106号 联 系 人:刘继贵 电 话:1839728861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飞虹路群众艺术馆五楼 项目组成员: 刘 晖、胡勇、方久会 人员证号: 0088号、0085号、0086号 联 系 人:曹莉 电 话:0735-2246228 、18975732836 传 真:0735-224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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