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农产品产销基地及渠道拓展建设(一期)项目二标段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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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4:5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09:00至2017年06月29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4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63.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9369063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任女士 010-69373103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4号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010-69369063 | ||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农产品产销基地及渠道拓展建设(一期)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农产品产销基地及渠道拓展建设(一期)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HCBJ-2017ZZZX17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种植业服务中心
地址:任女士 010-69373103
联系方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2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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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控制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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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 |
分析型高效液相色谱(LC-20A-SPD) |
台 |
1 |
338000.00 元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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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外分光光度计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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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2 |
蛹虫草研发① |
项 |
1 |
300000.00元 |
简要技术要求:波长准确度:±0.3nm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以下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⑦对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09:00至2017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帐号:0100214000000004398 邮政编码:102488
财务电话:010-69383352联系人:常女士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查资质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单位盖公章;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社保登记证或提供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⑤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针对投标人资格第⑤条的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否则无效)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如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需按包递交报名材料。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www.bjcz.gov.cn)、《房山区财政局网》(http://czh.bjfsh.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