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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2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已由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冷区发改投〔2017〕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冷发改许准字〔2017〕

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已由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冷区发改投〔2017〕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冷发改许准字〔2017〕56核准,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招标人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泉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京华中学内 ;

2.3 规 模:教学楼立面改造8383.3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总投资约320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2.5 工期要求:45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8 招标范围: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17.4-2017.6)的养老保险证明;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泉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853358206@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日9时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单独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滩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8219911、0746-8219592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冷水滩区京华中学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双洲路141 号

联系人:陈先生15575335585

代理公司:湖南泉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冯先生

电话:1567465648018166271067

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已由永州市冷水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冷区发改投〔2017〕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事项已由冷发改许准字〔2017〕56核准,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招标人为永州市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泉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京华中学内 ;

2.3 规 模:教学楼立面改造8383.3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总投资约320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2.5 工期要求:45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8 招标范围:冷水滩区京华中学教学楼立面改造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17.4-2017.6)的养老保险证明;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泉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853358206@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日9时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单独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滩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6-8219911、0746-8219592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冷水滩区京华中学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双洲路141 号

联系人:陈先生15575335585

代理公司:湖南泉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冯先生

电话:156746564801816627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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