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禹州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禹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6:59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5月25日 | 中标日期 | 2017年06月22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志强、王枫阳、司彦欣、郭艳、刘剑雨、陈留涛、边松奎 | ||
| 总中标金额 | ¥184.1185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段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33614444 | ||
| 采购单位 | 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禹州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4-60686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禹州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33614444 | ||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就 禹州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土建1-3标段)(入户1、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禹州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土建1-3标段)(入户1、2标段)
招标编号:JSGC-SL-2017101
二、招 标 人: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21日9:00时整,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楼)。
五、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刘志强、王枫阳、司彦欣、郭艳、刘剑雨、陈留涛、边松奎
七、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过认真、公平、公正地评审、评价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土建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41185.86元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冯云飞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45543.7元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新州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南阳市御龙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47576.36元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杨
土建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市御龙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29477.47元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杨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省汇川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58849.22元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胡潺
第三中标候选人:益阳康飞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69534.32元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伯山
土建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德州黄河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2209228.39元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红波
第二中标候选人:临沂锦华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31910.4元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秀娟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长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245543.1元 投标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唐永豪
入户安装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省三和工程公司
投标报价:256.7元 项目经理:冯少静
第二中标候选人:崇仁县水电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260.69元 项目经理:袁德孙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55.45元 项目经理:付上平
入户安装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宏盛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55.51元 项目经理:吕品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华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55.8元 项目经理:李新州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55.19元 项目经理:冯云飞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5日
监督单位: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6068696
招 标 人:禹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374-6068660
代理单位: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33614444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