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7261706120201 招标编号:AYGC[2017]73号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安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 招标工程项目 | 安远县龙布卫生院配套工程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安远县龙布镇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安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安发改字【2016】74号 |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 | 结构 | 框架 | |||||
| 项目总投资 | 462.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62.00 万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 ||||||||
|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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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年检合格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投标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新版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并且二维码清晰)、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工程建造师,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③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④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⑤年检合格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⑥潜在投标人须提交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⑦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系统缴纳凭条。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系统,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子账号生成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各投标人凭缴纳凭条进行现场签到,无缴纳凭条的拒绝予以签到。⑧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或提供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确认并公布的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查询网址(详见赣建办{2017}14号文),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2、本工程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由拟派的建造师担任。 3、本项目投标建造师必须与报名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实行报价承诺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624493.79元,招标人设置的要约价为4226273.41元(含暂列金199800.00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各投标人必须响应要约价参与投标,否则废标处理。 6、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未解除限制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列入“关于公布首批涉嫌参与安远G358公路改建、信丰G105绕城改造工程串通投标企业名单的通报”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7、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并且二维码清晰。 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在开标日截止前不得同时受聘(含外聘、注册挂证)或执业于两个及以上工作单位(含国家公职人员),一旦发现,按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旦发现按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不允许中标后办理变更手续),并按规定予以处理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按照有关政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工程中标后,必须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赣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及赣州市外企业已在赣州市设立并取得资质的子公司除外),项目业主单位(甲方)与中标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乙方)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母公司、子公司共同作为乙方与业主单位(甲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方式,母公司承担施工质量、安全等市场行为责任,工程款支付到子公司一般账户,否则不予办理合同备案,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1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2、本工程为安远县龙布卫生院配套工程,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3、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1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联系人 | 赣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梅女士 | 联系电话 | 0797-3732096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7月1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6月19日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平台自行下载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6月19日 | 获取地址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平台自行下载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6月19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6月19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06月1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