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白云鄂博至固阳高速公路、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百灵庙高速公路防洪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300号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本次招标内容;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与类似的项目业绩不低于2项;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 7.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证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6)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证;(7)类似业绩;(8)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上述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本项目为白云鄂博至固阳高速公路、固阳至东河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百灵庙高速公路三条公路沿线桥梁的防洪影响评价编制。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5: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2006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13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三楼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路局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公路局 |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林刚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716087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20层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001470018010093280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交行包头广场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张燕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5208977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防洪).docx |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5474200 | 服务 | 项 | 1.0 | 防洪影响评价编制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路局、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rame="void" align="center"> |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