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部战区机关和驻广州单位军选民用车辆维修定点单位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部战区联合参谋部战勤局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6: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6月22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62791661 | ||
| 采购单位 | 南部战区联合参谋部战勤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020-62791661 | ||
项目名称:南部战区机关和驻广州单位军选民用车辆维修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GPCGD17BZ09FG020F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627916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6月2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南部战区机关和驻广州单位军选民用车辆维修定点单位更正公告2
原公告地址:https://www.gpcgd.com/gpcgd/portal/portal-news!detailNews?portalNews.id=50408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17年6月7日发布的南部战区机关和驻广州单位军选民用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编号:GPCGD17BZ09FG020F)的招标文件内容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改内容如下:
1、包组1(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必须是在所投包组要求的区域方圆8公里内位置;更改为: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必须是在所投包组要求的区域方圆15公里内位置。即包组1放宽到15公里位置。
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二、更正日期: 2017年6月22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在签收处签字盖章,回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0-83301107)
三、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62791661 电话:\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QQ:2155613535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2日
我单位已收到更正公告3【采购编号:GPCGD17BZ09FG020F】,并同意开标时间不变。
签收处:
公司盖章: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部战区联合参谋部战勤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020-62791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