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水眼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水眼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作为招标人委托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水眼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YNWXZB-17BS002-G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约2550万元。
2.6计划工期:暂定180日历天。
2.7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
2.8监理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面验收结束,工程施工资料验收合格及保修期满为止。其中计划工期180天,缺陷责任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任一监理资质,并已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省外企业须具备入滇备案许可。
3.3 业绩要求:近3年应至少完成过五个以上(含5个)1000万以上国土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下称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烟草、农业综合、水利等部门投资进行的土地整治项目、小流域治理项目、水库配套的干渠、支渠和农田水利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申请人近5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5项目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总监业绩证明材料须是能够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3.8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 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北五环路彩蝶家园二期北门61幢6号) 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800元/份 ,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作为报名书一份(加盖公章):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如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领取“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6)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网》上发布。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
联 系 人:刘健
电 话:0875-220957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北五环路彩蝶家园二期北门61幢6号
联系人:李荣增
电 话:0875-2235918 13708656221 15925593007
日期: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