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受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金寨县梅山镇城区公共场所不锈钢空气净化器购置安装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AHJZCG2017-H0615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梅山镇城区公共场所不锈钢空气净化器购置安装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尺寸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全自动秒控除臭器 | 长:50-70(cm) 宽:35-45(cm) 箱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 | 100台 | 28万元 |
2 | 除臭剂 | 200公斤 | 随设备配备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空气净化设备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无《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记录;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址:(金寨县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系统”报名,网址:http://www.jzzfcg.gov.cn,具体报名的方法请参照网站重要通知栏的供应商注册和报名方法,联系电话:0564-7359063)。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三开标室(具体地址为: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红军大道与燕子河路交叉口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楼以南50米江店法庭南侧)。
十、采购人: 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金寨县梅山镇老城区
联 系 人: 徐宗会
联系电话:13956103625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 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邮 编:237300
联 系 人: 陈 宏
联系电话:0564-7359062
传 真:0564-7359062
安徽省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