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旅游大数据应用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旅游局的委托,对清远市旅游大数据应用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706-050700-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旅游大数据应用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 2017 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5 提供2017 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6 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的财务报告或 2017 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7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参加投标。 (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2-6.6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6.9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6.9.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6.9.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10交纳投标保证金: 6.10.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7日止。 6.10.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10.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6月23日起至 2017 年6月29日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qyggzy.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7月1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2017 年7月1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6月23日至 2017 年6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3390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丁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0036 (二)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三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0036 传真:0763-3383139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清远市旅游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3390 传真:0763-3363390 邮编:511500
1、代理协议.pdf 2、招标文件发售稿.zip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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