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151710 | 所属地区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 项目名称 | 国道247线九寨沟线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监理 | ||
| 公告名称 | 所属行业 | ||
| 招标类别 | 其它 | 下载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到2017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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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47线九寨沟线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监理(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 国道247线九寨沟线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阿州交建【2017】2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阿坝州交通运输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阿州交建【2017】2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九寨沟县至黄土梁段公路改建工程是阿坝州重要的国道,是九环线东半环的一部分,也是四川省路网建设的项目之一,路线全长65.397km,其中九寨沟县城过境段4.581公里。 G247线九寨沟县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原路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度9.0m宽。G247线九寨沟县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由于2016年7月25日晚,我州境内普降中到大雨,局部地方暴雨,7月26 日凌晨九寨沟县境内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最大降雨量达到80mm以上,造成全县道路不同程度受损且局部公路交通中断,沿线道路基础设施受损严重,严重影响了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及物资运送。 2.2建设地点:阿坝州九寨沟县。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以来具有已完成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监理费不低于23万元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四川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6月26日23时59分59秒,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登陆后查看)??,凭注册企业身份认证密匙登录阿坝州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未注册的企业应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方可凭企业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和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威州镇东街24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地 址: 阿坝州马尔康市达萨街19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0837282773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01320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