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CKSTC-17ZFGC00 6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辉南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项目 已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批准建设,招标 人为辉南县国家税务局, 建设资金为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依据 辉南县财政局 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辉南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项目
2.1.2 资金来源: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2.1.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办公楼的供暖改造;外墙维修;室内装饰工程,电气、弱电;地面工程;卫生间改造 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1. 4 工程 预算 : 187 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 辉南县朝阳镇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7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工期 10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具有 类似 业绩至少 三 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 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 吉建管[2016]1号 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 17 年 6 月 23 日至20 17 年 6 月 29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分 至11 :00 ,下午13 :30分 至16 :00 (北京时间,下同), 到 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 399号 )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 图纸 500元, 售出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 须 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 如持有旧版企业资质证书,则需同时提供该企业注册地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延迟换证的相关文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6)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7 ) 2016年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 8 ) 2016年社保证明(9)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五.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14 上午11: 0 0时,地点为 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 399号 )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2%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辉南县国家税务局
地址: 辉南县朝阳镇
电话:0435 - 8236620
联系人: 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694984013
联 系 人: 刘工
电话:0431-8 8525198
E-mail:keshengzhaobi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