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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鼎)招文第(201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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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CBL_20170621_3601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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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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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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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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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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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云南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庄子社区居委会庄子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道路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庄子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庄子社区居委会庄子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昆明呈贡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庄子社区委员会庄子村
2.3 工程概况:主要是对村内道路的路基路面、排水沟、挡土墙等进行施工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所示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至少1项。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4年至2016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2014年至今承担过1项及其以上类似工程。
3.5本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报名及投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经开区经东路41号)办理报名事宜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在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进行核验,同时提交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其身份证。
5.3投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兼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7 月 13 日下午 14 时00分,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庄子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同时发布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发布,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市呈贡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庄子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3888000600
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经开区经东路41号
联系人:陈艳、谢仕成
联系电话:13577157980、13888336272
传真:0871-65213168
来源: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