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2,截止日期:2017-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横街巷文化宫周边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招标编号:FJXCJFZ(2017)GC022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FJXCJFZ(2017)GC022号 |
| 开标时间:2017-07-06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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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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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XCJFZ(2017)GC022号 1、招标条件 本横街巷(文化宫周边)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6】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横街巷(文化宫周边)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横街巷(文化宫周边)沿线,包括金安公寓1、2号楼、横巷新村1、2号楼、横街巷及学军北侧裙楼 ; 2.3工程建设规模: 横街巷(文化宫周边)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控制价为15470126元; 2.4监理工作内容: 包括金安公寓1、2号楼立面整治(主要包括:违章拆除、安装空调格栅、立面墙体面层喷涂真石漆、更换铝合金门窗等)、防雷工程。横巷新村1、2号楼3米线以下整治(主要包括:统一更换店招店牌、铝合金门窗、安装格栅卷帘门等)。辅前基督教堂旁公园效果提升(主要包括:园路、绿化)。横街巷及学军北侧裙楼的沿街店面立面整治(主要包括:统一更换店招店牌、铝合金门窗、安装格栅卷帘门等)、地面改造、围墙改造以及绿化。(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5监理服务周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2.6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1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29.4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6近六个月,未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2 日至2017年 6 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6 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和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鳌峰广场1号楼26层, 邮编:350009; 电话: 0591-83370327 ,传真:/。 联系人:卓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电子邮件: 2539933480@qq.com 电话: 0591-87571681 ,传真: 0591-87571681 联系人: 谢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行: 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 帐 号: 9070630010010000011291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FJXCJFZ(2017)GC022号 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管部门:福州江滨建设开发公司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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