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舟山诉讼服务中心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所属区域:浙江-舟山-定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招标文件售价: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舟山市定海区
工程概况:工程造价约为750万元;
招标范围: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包括的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水、暖通、智能化等工程。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4.5万元整 工期: 180日历天
报名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5、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其以上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其他要求:根据舟建发[2017]68号文件精神,中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必须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建立联系卡,未能办理完成,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1、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3、其他: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22日至2017 年6月28日,投标人自行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hggzy.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请及时与代理单位联系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购买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定海区新桥路258号一楼(代理部))线下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综合信息科):电话0580-2280957。软件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hggzy.cn/)。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主任 代理单位联系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 13906800822 联系电话/传真: 0580-2038779/0580-20387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