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投资人,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投资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投资人(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省“十三五”交通规划,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通过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审查。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武汉段等3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鄂政办函〔2017〕10号)批准本项目采用BOT(基础设施特许权)模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招标代理为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武汉市三环线南湖村互通,对接解放大道延长线,途经黄陂区滠口街、前川街、罗汉寺街、长轩岭街、姚家集街,大悟县河口镇、刘集镇,与在建麻竹高速公路搭接;另设机场东通道支线连接汉孝高速、岱黄高速,设滨湖路延长线支线连接四环线;路线里程主线约78.2公里(其中起点段约2.0公里完全利用),机场东通道支线约5.4公里,滨湖路延长线支线约7.9公里,全线实际建设里程89.5公里;互通式立交12处;主线收费站3处、匝道收费站7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34.5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0亿元(以项目核准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至大悟高速公路(南湖村至河口段)项目投资人BOT(基础设施特许权)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5年末总资产13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5年末净资产达45.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总资产、净资产均为联合体成员合计值,其中联合体牵头人2015年末总资产66.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23.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3 投标人2015年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5年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65%,2013、2014、2015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经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投资估算(约130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3.5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5年内具有一个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3.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近三年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湖北省的公路建设市场,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7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办理网员注册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层0903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黄孝河路47号
邮 编:430015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7-68820357
招标代理: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6号金涛鸿公馆1楼
邮政编码:430077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7671757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