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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大埔县高陂防洪堤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大埔县高陂防洪堤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埔发改【2017】113号批复单位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大埔县山区中小河流专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其
  项目名称  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大埔县高陂防洪堤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埔发改【2017】113号
  批复单位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大埔县山区中小河流专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大埔县高陂防洪堤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大埔县高陂防洪堤治理工程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7]1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埔县山区中小河流专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大埔县高陂防洪堤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项目编号: MZDBGBFH-2017

2.3建设地点: 广东省大埔县

2.4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工程治理范围包括:(1)韩江干流:下游从高陂镇高陂大桥下游900m起至上游大埔海事处山体,共约4.20km干流河段;(2)主要支流:左岸合溪水河口以上约1.65km河段,及左岸赤山溪河口以上约4.01km河段。

2.5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包括估算)、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3. 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咨询乙级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5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20131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报名截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任一项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行贿犯罪纪录;

3.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3.9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于2017623日至2017627日,每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报名。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递交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息录入证明材料(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相关内容公示截图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材料复印件;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

4.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5.工期要求

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确定后3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6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②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传真形式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民营经济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

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埔县山区中小河流专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753-552451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20-87543323-808

 

  发布人  大埔县山区中小河流专项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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