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乌市道路交通PPP项目三标段米东大道二期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道路,采购业主: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PPP项目三标段米东大道二期(林泉路—东绕城米东互通立交)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乌鲁木齐市政府批复,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委托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PPP项目三标段米东大道二期(林泉路—东绕城米东互通立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PPP项目三标段米东大道二期(林泉路—东绕城米东互通立交)项目
二、授权主体: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机构: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
四、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需求: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PPP项目三标段,即米东大道二期(林泉路—东绕城米东互通立交)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3.04亿元(估算总投资来源于项目设计文件中道路工程范围投资,最终金额以政府方审定的金额为准)。
项目起点位于林泉路,北至绕城高速米东立交,道路全长9.24km,双向两车道,现为S111线乌奇公路,根据乌鲁木齐市总体规划,是联系米东区与东绕城通往东疆的重要通道。根据《乌鲁木齐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修编(2014-2030)》确定的城市快速路建设标准,对该道路进行城市快速路改造,道路红线宽度68m。项目估算投资13.04亿元,建设期1年(2017年)。
七、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2016年期末公司净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本要求)。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申请人是联合体的,则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同一专业资质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012年至今,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含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或施工合同业绩(含在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本要求)。
4、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1)申请人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经审计后财务报表;
(2)银行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
(3)其他能证明申请人有出资能力的文件。
5、市场声誉
(1)申请人守法经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申请人境内外业绩良好。
6、关联方约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7、申请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方)不超过4家(含),且如联合体成员含基金公司的,基金公司不可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申请人是联合体的,应签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出资义务承担方、施工义务承担方。
八、资格报名表的填报及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获得资格预审文件需下载并完整填写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PPP项目三标段米东大道二期(林泉路—东绕城米东互通立交)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另提供加盖公章(联合体牵头方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协议(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人可以为同一人)。
(3)2014-2016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3 日至6月30日期间,每日上午11:00-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山路91号三楼307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志 0991-8888737
九、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申请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请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方)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人可以为同一人),密封后递交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4日 11 时 00 分;
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五楼(多层)7号开标大厅);
联系电话:0991-4184317。
十、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7月14日 11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地点: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五楼(多层)7号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选取不超过五家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申请人。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程序。
十二、其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