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017JFR135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7-06-28 17:00:00
联系人:荣丹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ACP100)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N017JFR135C11506BD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ACP100)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价项目
2.3项目概况: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小堆示范工程”)与海南昌江核电厂毗邻,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三联行政村,濒临北部湾。厂址东北距海口市约160km,东南距三亚市约150km,西南距东方市约48km,东距儋州市约71.9km;东南距昌江县城约27km。东北距海头镇约7.5km,西南距海尾镇约9.6km。
小堆示范工程规划建设一台ACP100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规划容量125MW。厂址还有海南昌江核电厂规划建设的四台压水堆核电机组,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以下简称“1、2号机组工程”)两台650MW压水堆核电机组已经运行,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以下简称“3、4号机组工程”)工程计划建设两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
小堆示范工程施工建设期间,海工构筑物建造相关的海域施工活动可能会对厂址附近局部海域造成一定影响。本专题针对小堆示范工程施工建设期间对厂址邻近海域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跟踪监测,了解和掌握对海水水质、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等的影响,分析和评价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验证施工期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并进一步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为编制下一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
2.4招标范围:
工作内容:(1)海水水质监测、(2)沉积物质量监测、(3)调查水域内水生生物的种类、密度、数量、多样性指数以及分布变化、(4)监测代表性水生生物质量(5)对潮间带质量开展潮间带底质调查和潮间带生物质量调查,(6)对海水水质、沉积物质量、水生生物及生物质量的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价,对施工期厂址周围海域环境做出总体评价等。
成果报告:《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ACP100)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价报告》、《数据资料汇编》及《CMA计量认证报告》。
以上范围以《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ACP100)施工期海域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价技术任务书》为准
2.5 项目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三联行政村,濒临北部湾
2.6服务期限:一年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小堆海域环境监测分析及评价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供货商合同履约信息表》(电子版)、投标保密承诺函和电汇底单,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7年6月23日9:00 — 2017年6月28日17:0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3.4联系人:荣女士 电话:010-88023553-806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7年7 月 17 日 09 :00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并在有效期内,且资质证书范围应覆盖本项目的研究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 年6月22日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http://zb.znpe.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