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玉溪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所属区域:云南-玉溪,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抚仙湖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玉溪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所属区域:云南-玉溪,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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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北岸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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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瑞玛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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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招公20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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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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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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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厂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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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财务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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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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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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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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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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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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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8961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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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财务状况良好。
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在近三年(2014至今)内至少承担过3个类似工程设计相关业绩。
4、省外企业须出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
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一家企业法人只接受一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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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厂一座,新建一条处理规模为480吨/天的固定破碎设备系统、一个移动破碎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新建砖厂生产线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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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1:30,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上午8:3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上午9:00,投标人应于上述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