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中心幼儿园校园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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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RCCG-2017-0288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
公告流水号:JRZC/2017/0000001185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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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中心幼儿园的济宁市任城区安居中心幼儿园校园绿化,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
竞争性磋商
的
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
购
人: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中心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1
、项目编号:
RCCG-2017-0288
2
、项目说明:项目位置为安居中心幼儿园
,项目占地总面积约计
2200
㎡,其主要分区为
:
树阵区、拓展练习区、种植体验区、养殖体验区、生活体验区等功能分区;其主要项目内容为:绿化种植、草地铺设、场地塑型、园路修建及生活体验区养殖体验区和扩展练习区的建设设施配套。
3
、项目预算额:
48
万元
。
二、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报价和纸制报价文件存档的方式(详情见供应商须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必须为园林绿化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
,
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5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10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前三年内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
CA
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磋商文件。
2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
,
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3
、
CA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如需办理,请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济宁市建设路
13
号)咨询办理。
4
、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
/
份,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
2017
年
7
月
3
日
15
:
30
(北京时间
)
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
—>
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六、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日
15
:
30
(北京时间
)
之前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42
号院内东楼
1
楼)
七、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日
15
:
30
(北京时间
)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42
号院内东楼
1
楼)
八、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
年
7
月
3
日
15
:
30
(北京时间
)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42
号院内东楼
1
楼)
九、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中心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联系地址:
济宁市任城区任兴家园
1#
楼五单元
联
系
人:
范经理、卢经理
联系电话:
15253776387 0537-3273597
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rencheng.jnzfcg.gov.cn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
5
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7
年
6
月
22
日
采购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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