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GN-201706230001
项目名称:中广核太阳能谢通门一期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性质:服务
投标人范围:国内
二、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广核(谢通门)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雅乔
固定电话:0755-84437938
传真:0755-84434853-133464
电子邮件:liuyaqiao@cgnpc.com.cn
四、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6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 17:3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7年7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区谢通门县境内,地处塔定乡久如村和克如村之间的省道 S204 西侧,电站场区距离谢通门县城5公里。区域坐标为东经 87°4′~89°1′,北纬 29°18′~30°26′,海拔高度在3945m左右。占地约47.6公顷,该地区纬度低,地势较为平坦,大气透明度高,有着丰富的日照资源 ,是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的理想场所。场址大部分海拔高度为3945m;光伏电站中心距离谢通门县直线距离约5km,光伏电站东侧紧邻S204省道,光伏电站外交通运输便利。
1.2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报送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的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报告、送出工程初步设计专题报告;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参与送出工程和光伏电站本体调研和收资工作、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等各阶段的有关技术和经济文件。
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2 资质(需附资质能力证书)
工程勘察: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业绩: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倒算),投标人必须具备5个及以上光伏电站勘察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2.4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两个及以上相似项目的设总,需附证明材料。
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就有关条款内容做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投标承诺函):
(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否决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gnpc.com.cn)上先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注册会员的步骤请详见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如果投标人报名时《营业执照》信息与会员注册时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更新会员注册信息。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注册信息而影响投标人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
户 名: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鹏支行
帐 号:7523 5793 5916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4 投标人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需在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相应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环节上传缴费凭证扫描件。
4.5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缴费凭证审核确认后,将授权投标人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深圳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BM2115)领取。
4.6 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已收取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7 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报名、上传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或缴费错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1层招标中心供应商服务大厅。
5.2 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重要提示
8.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办理标书款转账时,应在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备注栏上或用途栏上填写招标编号,个人汇款的还应填写投标单位的简称。
8.2缴费凭证(银行转账单/汇款单)应有银行签章或电子回单章,上传缴费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缴费凭证+公司简称”,个人汇款的凭证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公司简称”。
8.3招标人将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请将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给投标人。现场领取地点为深圳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BM2115。
8.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平台中的购买信息和发票信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发票未能及时开具、开票错误、发票不能报销或发票失效等问题,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因开票信息不完整而不能以投标人名义开具发票的,招标人将以实际付款人开具。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开票错误的,发票不重新开具。
8.5 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与“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8.6 若有疑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