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招标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_工程招标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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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招标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MGGGC2017- GKZB-JT-KC/FW-89】1. 招标条件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GGGC2017- GKZB-JT-KC/FW-89】

1. 招标条件

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434号文件批复;两阶段初步设计已由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以锡交公[2017]1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投资补助、地方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路线总体呈东北至西南方向,起于克什克腾旗与多伦县交界处的四道河子村吐力根河桥中心,与拟建的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多伦段公路起点顺接,经四道河子村、骆驼井子、一家河村、蔡木山乡、多伦诺尔镇、终点止于多伦南互通环岛处,与省道304线多伦诺尔至西干沟段一级公路起点相接。

路线全长55.5公里,完全利用1.2公里,新建54.3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里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新建段中有8.89公里路基宽采用16米,其余路段路基采用12米。设大桥2座、中桥5座(含赤峰代建一座)。

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里程长度(KM) 主要工作内容(招标范围)

SDDK 55.5 (1)按《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勘测定界内、外业技术工作,负责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等调查组织工作等(土地勘测定界的权属、地类一览表要求细化到每公里及分界)。(2)负责现场实地放样征地拆迁边界线(旗县界及嘎查界放水泥桩),并配合完成征地有关工作。(3)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补充耕地方案编制。(4)完成宗地图编制。(5)完成建设用地手续组件及报批等相关工作,最终取得国土资源部用地批文。

2.3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及复垦方案的成果资料,并提交申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勘测定界及复垦方案成果资料,或按照业主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标段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SDDK) 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地籍测绘专业)测绘资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及复垦方案编制服务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投标人诚信库注册

4.1.1注册地点: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2注册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mzwggzy.com.cn)获取注册流程及操作步骤,注册并取得证书和CA锁、办理诚信入库。

4.1.3注册咨询方式:手机18951132056或15189503275;QQ:269407791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2.1取得CA锁并已办理诚信入库的投标人,凭CA锁进入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mzwggzy.com.cn),通过网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出售(下载)时间:2017年6月23日9时至2017年6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4.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wggzy.com.cn)】/【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和(或)“【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uajie.com.cn)”栏目,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土地勘测定界及土地复垦服务(SDDK)标段人民币50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方式: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24:00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4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签署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8.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nmjt.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和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wggzy.com.cn)上同时发布。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多伦路交通大厦

电话: 0479-8223784

邮编: 026000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5号

电话:0479-8816456

联系人:李海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多伦路交通大厦

邮编:026000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3904795412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系人:贺先生

电话:15849376344

传真:010-84896937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 目 基本资格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等级 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地籍测绘专业)测绘资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及复垦方案编制服务工作。

注:所填写的业绩应在“(三)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反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和履约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5)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类别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土地勘测定界及复垦方案编制工作,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

项目主测人员 2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土地勘测定界及复垦方案工作,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其他人员 2 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和测绘工程师资历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项目主测人员、其他人员的身份证(应为第二代身份证且包括正面和背面)、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如有)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彩色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

附件、2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的公路建设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7)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如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廉洁承诺函等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如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及公证书;

(6)编制周期、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9)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甲方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格式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人员、业绩、编制大纲、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满分100分。当评标委员会人数大于等于5时,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的评分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组织评标工作时,对打分不满足评分因素满分值60%的评委,招标人及时要求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一)评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投标报价:10分;

(2)人 员:35分;

(3)业 绩:15分;

(4)编制大纲:40分。

(二)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开标时未被在开标现场宣布为否决投标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D)。在开标现场,宣读完投标人的投标价后,应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而发生变化。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报价得分;

F――投标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

(2)人员,满分35分

① 项目负责人(满分10分)

a.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得6分;

b.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

c.曾以项目负责人岗位主持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土地勘测定界及复垦方案编制工作的,每增加1个类似项目加1分,最多加3分。

② 项目主测人员(满分15分)

a.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得9分;

b.每增加一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项目主测人员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c.项目主测人员技术职称比最低资格要求提高一个档次每人次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d.项目主测人员曾参与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土地勘测定界及复垦方案工作的,每人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加1分,最多加2分。

③其他人员(满分10分)

a.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得6分;

b.每增加一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其他人员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c.其他人员技术职称比最低资格要求提高一个档次每人次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3)业绩,满分15分

a.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得9分;

b.每增加1项类似业绩得2分,最多加6分。

(4)编制大纲,满分40分

① 按招标文件编制了大纲,得24分;

② 大纲内容基本完整且大纲内容基本切合题旨,得24~30分;

③ 编制大纲详细,针对性强,内容具体,能充分体现本项目特点,得30~4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说明。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有关澄清和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判定是否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8.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等于投标报价评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至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编制大纲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编制大纲评分均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编制大纲评分、投标报价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排名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履约担保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当通过开标有效性核查、初步审查、资格审查或详细评审中任一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具备竞争性,决定是否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建议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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