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HLZB(2017)ND048号 |
| 开标时间:2017-07-14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寿宁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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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寿宁县体育馆 (比赛馆、训练馆声学)装饰工程 已由 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寿发改投资[ 2015 ]314号、寿发改投资[2015 ]7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寿宁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寿宁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新区马尾山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装饰建筑面积 2549.170 m2, 工程控制价 6612553 元(含暂列金40万元 )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寿宁县体育馆 (比赛馆、训练馆声学)装饰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总工期为 7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 2.5. 标段划分: /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内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注: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 〔2014〕6号)规定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根据闽建筑 〔2015〕35号、 闽建办筑 〔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4.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 月23 日08时00分至2017年6 月 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前 通过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nggzyjyzx.4008705191.com或前往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台,点击右上角位置“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过期不售,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各投标企业在购买标书后需将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打印出来,以供招标代理现场扫描其二维码进行交易编码的验证。详细操作,请查看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编码二维码扫描功能操作手册》。 4.4.各投标企业购买标书后,请仔细核对打印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是否有交易编号二维码,若无,请清除缓存后重新打印列表,以供开标时招标代理扫描交易编号二维码验证交易编号。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随行客服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 电汇或银行转账 的形式,汇达招标 文件 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或 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或③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的宁德 市建筑企业 ; ④ 按闽建筑 〔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注: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 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7月 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 投标人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标书凭证(交易编号为投标人购买标书的唯一凭证,请务必谨记,提供须加盖公章 ) 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www.fjbid.gov.cn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和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nggzyjyzx.4008705191.com ) “公告答疑”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地址: 寿宁县图书馆大楼三层 电话: 13809569386 联系人 : 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 13号(东湖豪门)1幢801室 电话: 15160125182 联系人: 陈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 帐户名称: 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 帐号: 35001687507052508744 ; 联系人: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0593-5580667 ; 交易中心名称: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 128号旧政府一层 说明: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上应注明用途为 该项目 的 保证金 (项目名称可简写)。
监管部门名称: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 地点: 寿宁县胜利街 335号 ,电话: 0593-2173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