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 C 级及以上,否则拒绝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 2014 】 313 号)执行。)
5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 5 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 2014 】 119 号)执行。)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7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总监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曝光台公示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2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13 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 588 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科技支路193号百盛商务楼413
电话:0574-87707752
附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