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ARRID]513长江书法博物院项目第1次答疑,所属区域:湖北-[ARRID]513,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7.3给出的投标报价格式为货物类综合报价格式,随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的电子版招标清单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投标时以哪种方式报价?
回复: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报价。
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中有缺漏的内容,比如安防系统实施必须的主干电源供电线缆,门禁系统的控制器与读卡器、电锁、门磁连接的线缆,报警系统联动补光灯所需要的报警继电器输出模块设备,清单中都未列入,还有有些线缆数量不够等等。本次投标报价是否严格按照提供的招标清单内容及数量来报价?
回复:投标报价应按照提供的招标清单内容及数量报价。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附件五给出了“长江书法博物院智能化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能否投该品牌表以外、与表中品牌质量档次相当的其他品牌?
回复:该品牌表目的是为了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投标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合同专用条款第11.1(2)补充:招标完成后,在图纸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承包人认为存在清单漏项的,请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报送漏项清单,不得重复增补,并由招标人审核后据实计算;线缆等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差在±10%内,结算时工程量不调整,超出±10%,仅调整超出部分工程量;设备工程与清单工程量相差在±5%内,结算时工程量不调整,超出±5%,仅调整超出部分工程量。若图纸发生变更,则据实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