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4,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大连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所属区域:辽宁-大连-庄河,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庄发改[2017]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已在 庄河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概况及范围
2.1名称: 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监理 。
2.2的建设地点: 以向阳路-延安路-红岩路-海港路为界以东的区域沿路铺设 。
2.3招标(业主)人: 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
2.4概况:
工程概述: 新建污水管道约43公里,管径DN300-DN1000,管材选用HDPE等(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
服务内容概述: 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
2.5合同估算价为: 120 万元。
2.6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7 年 7 月 25 日开工至 2018 年 4 月
15 日竣工,计划工期 264 天。
2.8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BiaoDNo 个标段
2.9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BiaoDuanYaoQiu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GongQiYaoQiu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ZuiGaoXianJiaYaoQiu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 个以上工程监理 业绩,具备 @dengjishu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2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项目总监应为投标企业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提供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3外埠投标人(注册地在辽宁省以外的)开标前需办理入辽信息报送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5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再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投标人须携带 及有关证件,在 @BaoMingAddress (地址)进行报名。本次投标可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也可持 及有关证件在 @BaoMingAddress
(地址)进行。(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万元; @DanBaoJing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持相关凭证在 @LQAddressA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被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可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在 @LQAddressB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ShouXuFei 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JiSongDate
日内寄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同时在 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庄河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庄河市世纪广场一号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1-2611
邮编:
邮 编: 110025
联 系 人: 崔新伟
联 系 人: 姜勇
电 话: 0411-89706349
电 话: 1584094953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