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实验室仪器数据自动采集存储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实验室仪器数据自动采集存储系统
项目编号:17CNIC01-57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883167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天坛西里 2 号
联系方式:李健 010-670957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伟 010-8831678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实验室仪器数据自动采集存储系统
2、简要规格描述:实验室数据采集存储系统需要提供审计追踪功能,保证所有系统用户的操作痕迹可追溯,满足法规监管要求。
3、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实验室仪器数据自动采集存储系统是全面的实验室信息管理平台中核心内容之一,更是今后中检院整体信息化建设及数据完整性保障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期化药所试点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实验室数据自动采集、自动备份和归档存储管理系统,初步形成我院仪器检测数据信息平台,提高实验室仪器数据共享程度,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安全性、可追溯性,为质量管理部门提供可靠检验数据,同时也为今后系统扩展应用至全院所有业务所打下基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2)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 投标人按照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9:00至2017年07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电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层62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