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变更的内容为:
HFDLYG-054 施工电源设备
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质和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相关行业许可证。
现变更为:
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质和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相关行业许可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恒丰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学府街128号兰亭银座商务楼1302B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51-7024438转806 0351-8334970
传 真:0351-7021679
电子邮件:hfdlzx@vip.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学府街支行
账 号:75430188000008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