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DJS-2017-0575
2.工程概况:
哈密电厂4×660MW 机组基建期间同步建设2段10kV母线,两路电源分别取自大南湖一矿110kV变电所10kV I段和10kV II段(断路器额定电流均为1250A),设计容量每路电源可提供10000kVA负荷容量。4台机组投产后,线路及母线段保留,做为哈密电厂电建生活区和4台机组外引保安电源。
10kV架空线路部分全长2公里,中间穿越公路及输煤栈桥的地埋电缆长度约500米。全程架空线路共设杆塔38基,其中线路首端、终端杆塔4基,中间杆塔(加强基)3基,转角杆塔4基,直立杆塔27基。杆塔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材质,导线双侧垂直布置,采用瓷绝缘横担架设导线,导线型号为LGJ-300/25。
招标范围:
投标方供货及安装工程等主要清单(下表中为主要设备,相应的配套附属设备虽未列出,但投标方也应提供,未涉及的附属设备材料在第32项中报价),投标方在下表中填写相应报价。其中,表中的型号、尺寸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微调,调整后应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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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编号 |
型号尺寸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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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杆塔 |
15米钢筋杆 |
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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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杆塔 |
运费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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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缆桥架 |
200×150 |
米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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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缆桥架 |
工费 |
米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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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双回路钢管终端塔 |
3200*10.5 |
公斤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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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双回路钢管终端塔地脚螺栓HRB335 |
506.56*4.68 |
公斤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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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双回路钢管终端塔基础钢筋HPB235 |
74.13*4.71 |
公斤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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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双回路钢管终端塔基础混凝土C15 |
1.6*380 |
立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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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双回路钢管终端塔基础混凝土C25 |
20*460 |
立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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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双回路钢管终端塔组装 |
|
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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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双回路钢管终端塔基础组装 |
|
个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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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双回路钢管终端塔运费及吊装 |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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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双回路钢管终端塔辅材运费 |
|
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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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杆塔支撑铁 |
—5×5.5 |
公斤 |
6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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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杆塔瓷瓶 |
P20 |
个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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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杆塔横担 |
<75×0.8 |
公斤 |
14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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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杆塔新装撑铁 |
工费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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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杆塔更换瓷瓶 |
工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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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相序标识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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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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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杆塔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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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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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警示套管 |
|
个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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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杆塔新装相序牌 |
工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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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杆塔新装编号 |
工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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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杆塔新装警示套管 |
工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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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杆塔防风拉线及地基加固 |
工费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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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冷缩式电缆头 |
ZRC-YJY23-8.7/10 |
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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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机械费 |
挖机 |
天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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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加油 |
天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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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吊车 |
天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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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加油 |
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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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板车 |
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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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其它(主要设备的附属设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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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设备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运抵现场,所有工程应在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哈密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国内2个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签订。②投标方提供的业绩中,应为杆塔类线路检修或改造或安装工程;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都需要三级及以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3层301室
购买标书联系人:杨凯、孙超、马晗、冯帆(电话咨询)
马娟、汪廉正(网上咨询)
联系电话:0531-5568 2549、2385、2556、2326
邮 箱:sdjs_zbzx@vip.163.com(如电话联系不到,可邮箱留言)
1)购买标书首先要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合格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注册“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请携带贵单位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有关鉴定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体系认证证书等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济南进行现场审核。
方式二: 注册“神华国神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按照后面的流程进行注册。(网上登陆http://ec.sgeg.shenhuagroup.com.cn/主页-集中采购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附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神集团资质原件审核地址为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4号院富明公寓2号楼1706室或者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东段95号秦皇岛晨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现场审核前请致电 4000-010-416咨询及电话预约审核地点;该项工作有严肃的纪律和严格的流程,望潜在投标人认真对待,以免耽误投标。)
2)已成为上述任一合格供应商的会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a)现场购买:投标人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要求)、资质证书、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要求)、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如需)。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最低要求)和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神华国神集团公司的供应商注册登记证书。
b)网上购买:网上购买时须把满足“合格投标人”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邮箱:sdjs_zbzx@vip.163.com(请务必注明购买项目招标编号,否则将不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如投标人在未审核通过时先电汇了标书款,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标书款不予退还)再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318元人民币(含税价)),汇款必须以公司名义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按项目购买,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标书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汇款底单必须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扫描后发送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述邮箱(要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全过程的邮箱应为同一个邮箱,尤其是汇款底单和购买登记表发送的邮箱应与收到审核通过邮件的邮箱一致),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31-5568 2329、2558。
3)购买标书前,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中“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标书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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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SDJS-2017-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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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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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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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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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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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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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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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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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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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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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填写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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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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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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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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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注:投标人务必确认以上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提供的信息不实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票据作废等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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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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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07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新疆香江丽华酒店(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北路955号)。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不接受个人汇款)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SDJS-2017-0575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
9.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传真并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5#、6#楼3层
邮 编:250101
开户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纬二路支行
帐 号:37001619088050148651
开户行行号:105451000282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31-5568 2333、2555
邮 箱:sdjs_zbzx@vip.163.com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单必须注明“(SDJS-2017-0575)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