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人民政府以 洛府发【2016】213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2017-6-26-32(比)01。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宝胜村村民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宝胜村刘家宅历史建筑本体维修保护工程 |
| 建设地点 | 洛带镇宝胜村六组 |
| 实施时间 | 90个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对刘家宅本体维修,涉及面积约754.52平方米 |
| 建设资金 | 洛带镇财政全额拨付 |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施工1 | 宝胜村刘家宅历史建筑本体维修保护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保证金采用A方式提交的比选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银行转帐回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至81328273@qq.com邮箱,并在转账单上注明“宝胜村刘家宅历史建筑本体维修保护工程比选保证金”。 2、比选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是注册于本单位的人员,并提供其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本项目比选代理费和工程咨询费由中选人承担。该费用纳入中选人企业管理费成本中,比选人在实施过程中不予单独支付或报销,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支付。。
(4)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 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7年06月2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6月30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宝胜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 成都农商银行龙泉驿区洛带支行
账 号: 0215 0600 0120 0100 00286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7年07月03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宝胜村村民委员会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宝胜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宝胜村四组
邮 编: 610108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28-84896374
传 真: 028-84892283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6月26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