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桂发改农经〔2014〕1186号” 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3]46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40号。由于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时,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广西邕宁水利枢纽所处流域为郁江流域,工程推荐坝址位于郁江干流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上距南宁市邕江一桥44km、距老口航运枢纽74km,下距西津水电站124km。邕宁水利枢纽是郁江老口~西津河段梯级补充规划中新增加的一个梯级,正常蓄水位67m,是一座以改善南宁城市环境和水景观、航运为主,兼顾其它的综合性水利枢纽。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6×9.6MW=57.6MW,多年平均发电量2.206亿kW?h,装机利用小时数3830h;本工程的接入电力系统方式采用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屯亮变电站后并入广西主电网,线路长度为13km。考虑到附近的变电站和负荷点不断增长,110kV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条件成熟时可按两回110kV线路接入电网。
电站安装6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采用两组三机一变扩大单元接线方案,即每三台9.6MW发电机组与一台S11-40000/121/10.5双卷电力变压器接成扩大单元接线。
110kV配电装置采用SF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主变压器和110kV配电装置均布置在电站厂房内。主变高压侧通过绝缘套管及GIS管道与GIS连接。
牛湾船闸级别为Ⅱ级,代表船型为2000t级集装箱船和1顶2×1000t级顶推船队。
2.2工程建设地点: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
2.3 招标编号:GXKLG20171087
2.4计划交货期限: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供货。
2.5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工地现场。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作为1个标项,本次招标的范围为4台套微机控制交流变频变压调速智能型载客兼载货、消防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对标项内容进行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防腐保护、包装、运输和交货、现场安装与调试,以及参加现场试验、试运行、交接验收和进行人员培训等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投资预算1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3)若生产厂家授权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备安装和维修保养,则被授权委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授权安装书(或委托安装协议),被授权委托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1) 所代理的电梯设备厂家必须符合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作为本次招标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保养单位,被委托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4业绩要求:无要求。3.5其它要求:√截至开标之日过去的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或打印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的发票到招标人处开具,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7月11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或银行保函)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或银行保函)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6.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6.3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7年7月25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滕工
电 话:0771-5827761
传 真:0771- 5689389
电子邮箱:ynsnjds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 编:530007
联系人:韦庆华
电 话:0771-2273822
传 真:0771-2273500
电子信箱:nn@gxkl.com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