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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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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AJN170624-02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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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杨柳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维护管理杨柳湖风景区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园管字[2015]1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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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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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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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名称: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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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地点:
杨柳湖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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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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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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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类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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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期要求:
109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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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合同估算价:
64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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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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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杨柳湖风景区绿化管养工程,包含三年期的景区摆花、养护、移植和补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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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420000 m2;造价:642.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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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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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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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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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 五、资格审查方法: |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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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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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以上企业类似工程是指:2012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1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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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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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三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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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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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精神,园林绿化工程不要求企业资质;本工程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通知精神设置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
4、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所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12月-2017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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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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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6月26日16时33分到
2017年7月3日16时33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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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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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南京杨柳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杨柳村古建筑群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碧桂园6栋1单元503室 |
| 招标人邮编:211100 |
代理机构邮编:211300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7335077 |
| 招标人联系人:谢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 |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7180552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02525696 |
| 招标人电子邮箱:742854362@qq.com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18599370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