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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检察-院一站式检务中心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检务中心品目采购单位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区域平桥区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7日10:3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7日09:00至2017年07月03日17:00招标文件售价¥1000获取招标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检务中心
品目
采购单位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平桥区 公告时间 2017年06月27日 10: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27日 09:00至2017年07月03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开标时间 2017年07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 ¥101.91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闫先生
采购单位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信阳市平桥区龙江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6-377051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6-6519688

1.招标条件

本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桥区检察-院一站式检务中心及附属工程

2.2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 2017】 30号

2.3项目地点:信阳市平桥区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工程规模:检务中心主体(框架结构,地上一层,高 3.9米,约 340.97㎡)及附属工程

2.6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资质动态考核合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聚到:“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3.4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开具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年 6月 27日至 2017年 7月 3日,每日上午 9: 00-12:00,下午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由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承诺函、“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 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年 7月 1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 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6-37705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 0376-6519688

监督机构: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6-356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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