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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照明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照明工程已由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6]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铜官工业集中区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照明工程 已由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6]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铜官工业集中区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照明工程

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

3、建设规模: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照明工程,道路全长2.78KM,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照明工程,项目投资为4865149.8元。项目资金已落实(实际以长沙市望城区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4、资金来源:自筹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7、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8、计划工期:入场后9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0、招标范围: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照明工程(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最低配备为3人,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并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5、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其证书真伪官方网站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及望住建发〔2017〕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壹仟元整(¥:71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 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 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照明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湘江大道(铜官港区段)照明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 7 年 6 月 27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发至邮箱164755115@qq.com,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敬请留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铜官工业集中区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182298298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469号华雅国际财富大厦906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68733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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