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FJGJZ-〔2017〕021 |
| 开标时间:2017-07-12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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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GJZ-〔2017〕021 1.招标条件 本台三分绿化提升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鳌兴路279 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275661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内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设计单位:福建永前园林有限公司; 2.7.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9097元。最终监理费按照福州市台江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的结算总金额为计费额×3.3%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 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 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琼福路16 号宜发得贵城6#1401)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将现金密封在一个信封袋中,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现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0 元(¥壹佰伍拾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2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琼福路16 号宜发得贵城6#1401);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其它需说明的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兴路279 号;邮编:35000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琼福路16 号宜发得贵城6#1401,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336165传真:0591-87336165;联系人:李杨。 监督部门: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电话:0591-3371523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20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