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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江锦街(杏秀路-海山大道)(原洛杏大道一期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7)第74号开标时间:2017-07-21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地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泉州台商投资区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7)第74号
开标时间:2017-07-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江锦街(杏秀路 -海山大道)(原洛杏大道一期工程) 已由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泉台管经审 〔2012〕4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泉州台商投资区江锦街(杏秀路 -海山大道)(原洛杏大道一期工程) 起于杏秀路,终于海山大道,全长约 1.226公里,红线宽60米,双向8车道,城市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路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901.3817 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3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还须是已办理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相应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有效 的不低于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不超过 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备注: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执行泉建筑( 2015)70号文件规定。

3.3.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 本项目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类别为 市政工程 ,分值以 2017年第 2 季度公布的数据为准。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低于 60分或在规定平台查不到该企业季度信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项目的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 〔2015〕51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06 29 08 00 分至 2017 07 03 18 00 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每份提交 5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 0595-87383922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泉建筑 〔2015〕73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 07 20 17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本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

号: 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 〔2014〕33号)文件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 www.qzzb.gov.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上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07 21 9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将 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或签章)确认并加盖公章;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9. 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 三个工作日内 ,中标人应自行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并将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若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确认中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的,产生的后果自负),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浔头村 ,邮编: 362122

电话: 0595-27393176 联系人: 魏工

招标代理机构: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北路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商住楼 D102

话: 0595-87383922 传真: 0595-87383922

人: 小赵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 4层(区车管所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联系电话: 0595-27558835

监督 部门或机构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

电话: 0595-2739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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