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本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长宁区苏州河健身步道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长宁区,所属行业分类:健身,招标代理: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本部,招标编号:SHXM-00-20170626-2271,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苏州河健身步道一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州河健身步道一期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626-227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7-2056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苏州河健身步道工程(一期)东起吴淞江中山公园西北角,西至吴淞江双流路,全长约3.7公里。
5、交付地址:长宁区
6、交付日期:按照甲方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431300(国库资金:4313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27 17:51:3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04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④资质证书(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 投标单位在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应于2017年07月0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接受现场审核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审核通过完成报名手续,同时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浏览电子版招标文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21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21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2、开标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 2、开标地点: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5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商务标 2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1 份;技术标(设计文本) 5 份,采用A3文本:,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携带好电脑(尽量自备网络)及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长宁路599号515室 | 地址: | 瞿溪路801号505室 |
| 邮编: | 200050 | 邮编: | 2000023 |
| 联系人: | 孙力 | 联系人: | 戴欣怡 |
| 电话: | 22050514 | 电话: | 63353221 |
| 传真: | 22050514 | 传真: | 63353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