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G345至尼玛乡热达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_工程招标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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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县G345至尼玛乡热达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SXRCZB-XZ-004一.招标条件:那曲地区聂荣县G345至尼玛乡热达村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那曲地区聂荣县G345至尼玛乡热达村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
招标编号 SXRCZB-XZ-004
一.招标条件:
那曲地区聂荣县G345至尼玛乡热达村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那曲地区聂荣县G345至尼玛乡热达村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那交发〔2017〕44号)批准建设,由西藏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聂荣县G345至尼玛乡热达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批复》(聂发改基建〔2017〕154号)批准进行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法人为 聂荣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全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聂荣县G345至尼玛乡热达村公路建设工程;
2.2 标段划分:施工全一标段:总里程为4.815公里。
2.3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等,以及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4 技术标准: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设计宽度为4.5米,行车道宽度3.5米,硬化路肩宽度2x0.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其他技术指标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6 建设地点:那曲地区聂荣县境内;
2.7 工期: 5 个月;
2.8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企业 资质,具有 类似项目 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2年1月以来独立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业绩(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 应持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类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担任过至少两项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提供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拟派 项目总工:应持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B类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担任过至少两项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提供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
3.4 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2016年度财务报表未出可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须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5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五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五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首次参与(未在西藏自治区承担过相应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须获得交通运输部级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2016年度),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9 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人请于2017年 6 月28 日至2017年7月 2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到 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八一路哈达滨河花园 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自有人员)、营业执照(若不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基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公告第三款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明原件等,以及上述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八一路哈达滨河花园
人:王先生
话:0891-6225586
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6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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