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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料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处理。
2、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交纳玖万元(人民币9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紫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账号:2006002729200095183)或提交银行出具的有效相应保函。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紫金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提供项目所属地检察机关针对本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原件,如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7、 投标人若需现场踏勘的可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住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注明: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单位,需提供规范格式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