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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江西省贡江新区路网川江路、岭背路、禾丰路、利村路、水南路、新陂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摘要:本公告受于都县贡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江西省贡江新区路网川江路、岭背路、禾丰路、利村路、水南路、新陂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所属区域

摘要:本公告受于都县贡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江西省贡江新区路网川江路、岭背路、禾丰路、利村路、水南路、新陂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电子化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于都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于都县贡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编号:GZXY2017-YD-G02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贡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其贡江新区路网(川江路、岭背路、禾丰路、利村路、水南路、新陂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XY2017-YD-G022

(二)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

(元)

1

贡江新区路网(川江路、岭背路、禾丰路、利村路、水南路、新陂路)建设工程监理(国内服务)

1

于都县贡江新区路网(川江路、岭背路、禾丰路、利村路、水南路、新陂路)建设工程监理。

1900000.00

1900000.00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五)招标文件的下载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7 74日前(不包含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7719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八楼交易大厅,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政府采购政策:

9.1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投标供应商的所投标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非强制性,入围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响应文件中附所响应产品型号清单目录),则对其投标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投标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9.2环保产品

本次采购如投标供应商的所投标所有产品为环保产品的(非强制性,入围财政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保产品清单,响应文件中附所响应产品型号清单目录),则对其投标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环保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投标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环保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9.3中、小、微企业

9.3.1本次采购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9.3.2本次采购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9.3.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9.3.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9.3.5凡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在开启时须提供原件核查(评审结束后予以退还),否则不予认定。(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原件核查)。

9.4监狱和戒毒企业

9.4.1本次采购如投标供应商中包含监狱企业的,则对其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5支持创新企业

9.5.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信用查询:

11.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11.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177191500,即投标截止时间。

11.3投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11.4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

11.5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用于本项目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事项。

(十二)联系方法:

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工会大厦往河边50米二楼)

电话:0797-6369088

传真:0797-6369088

邮箱:gzxyzbgs@163.com

联系人:段先生

开户行:中国银行于都县贡江支行

户名: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7 727 496 582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于都县贡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邱先生 15779002348

 

                                                    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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