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北公园及地下停车场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2017CXHG018-PPP
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乌海市海勃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现对万达北公园及地下停车场 PPP 项目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述
1、 项目授权主体: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
2、 项目实施机构:乌海市海勃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万达北公园及地下停车场 PPP 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海区财购准字【 2017 】第 218 号
文件编号: 2017CXHG018-PPP
项目地点:乌海市海勃湾区万达广场北侧,人民路以东,公园南路以西,北临甘德尔街
4 、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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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 |
预算(审批)金额 (万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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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达北公园及地下停车场 PPP 项目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上工程和地下工程,其中地上工程为公园的园林绿化、园路与广场硬化、休闲景观设施等,绿化面积 31000 、广场面积 4278.1 、道路铺装面积 6019.7 。 本项目规划停车场面积为 72000 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 36000 ,设置停车位 910 个;地下二层建筑面积为 36000 ,设置停车位 910 个。在地下停车场配套服务物管、配电间等配套设施。 |
项目静态投资 23350 万元 ( 最终投资额以区财政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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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 10 年,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8 年。
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 DBFOT ( Design-Build - Finance - Operate - Transfer ),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即社会资本方参与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本项目,期满后再将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指定单位。
二、对申请人(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经审计的 2016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为盈利。
4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以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 5 年以上(含 5 年)的独立法人;
5 、近三年至少完成 1 个合同金额 2.8 亿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或 2 个在国内自主投资建设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投融资类),且投资额 2.8 亿及以上;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7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 也不得另组成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社会资本方必须同时满足下列 1+2 的条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满足下列 1+2 的条件。
1 )、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以单一独立法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委派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能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8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预字〔 2013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前来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时,必须携带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携带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三、 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在( 2017 年 06 月 28 日 -- 2017 年 07 月 04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 08:30--12:00 下午: 15:00--18:00 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
2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报名结束后 3 日内;
四、预审文件售价: 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预审文件从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获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资格预审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是参与资格预审并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乌兰北路 78 号
联 系 人: 薛龙 赵彦芳
联系电话: 0473-2031775 0473-2038820 13847347064
Email:nm_cxzb@126.com
传 真: 0473-2033078
2 、招标文件费汇款地址:
单位名称: 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乌海银行狮城西街支行
行 号: 313193000322
账号: 04733201200000018700
3、 项目实施机构:乌海市海勃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布和
联系电话: 15048189977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八、重要说明
1. 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 http://(登陆后查看) )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2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乌海日报上发布。
(网址: (登陆后查看)/span>)、 ( 网址 : http://(登陆后查看)/span> ) ( 网址 : http://(登陆后查看) )
3、 本公告如有变更,请到《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 (登陆后查看)/span>)、 ( 网址 : http://(登陆后查看) ) ( 网址 : http://(登陆后查看) ) 获取信息。
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预字〔 2013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前来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时,必须携带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该告知函有效期两个月,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可重复使用。投标企业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内容中,显示企业自身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如需在乌海市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请向报名联系人索要由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公司开具的介绍信。
投标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红印公章)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乌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系电话: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04732068864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2037072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3013660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04734020288
2017 年 06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