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598客服中心省级集中话务平台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编号:2017/GG/76号
一、采购条件
“95598客服中心省级集中话务平台”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采购代理为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项目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
二、项目概况
公司95598服务热线集约化管理工作方案于2016年6月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目前客服中心已完成建设,人工坐席已完成集中。为了匹配客服中心集约化的管理模式,同时针对目前在用的分布式中继接入方案存在的运维监控难,节点多,不利于快速恢复故障的缺点,经过技术论证和方案选择,采用集中话务平台的方式能有效减少风险节点数量,增加系统可靠性;各地市语音设备无需再投入资源运维,也无需增加备用设备,节省运维费用。
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清单及标的标包划分:公司客服中心呼叫平台设计拟采用1:1双活主备系统话务负载均衡,最大支持并发电话1200路。需开通40条话务中继,分别接入两台排队机。
三、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供应商信息
(一)本项目采用公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主要原因:
|
1 |
符合非招标采购管理业务指导书第8.1.5条款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
(三)具体资质要求:
|
通用资格: |
|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
2 |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
|
3 |
报名者必须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
4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5 |
若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
|
6 |
为防止投标人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
7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采购项目及对应谈判供应商:
|
公司名称 |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95598呼叫中心在启用之时各地市供电局关口均已指向中国电信,采用省级集中方案,中继也需完成省级集中,只有中国电信具备完成所有地市局关口统一指向的技术和能力。 |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示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公示期限:2017年06月29日至07月03日。
如有异议,请在2017年07月03日17:00时前,以书面(须盖单位公章,可以发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递交至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监察审计部。
五、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物流服务部。
项目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20-85120257
招标代理: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报名及购买标书):何工 联系方式:020-85121717
联系人(技术及商务):熊工 联系方式:020-85127570
六、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监察审计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5号
邮编:510600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5120250
传真:020-85121908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五)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
2017年06月29日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
投诉对象 |
|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