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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大埔县青溪镇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大埔县青溪镇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埔发改[2016]229号批复单位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大埔县青溪镇农田基本建
  项目名称  大埔县青溪镇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埔发改[2016]229号
  批复单位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大埔县青溪镇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埔县青溪镇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埔发改[2016]229 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青溪镇铲坑村、河背村、虎市村、蕉坑村等10个行政村;建设C25砼水圳三面光18处长5594m,圳墙砖沏石护坎21处长752m,建设一条溪堤长20m,新建陂头3座长31.2m,维修陂头一座长11m,修复浆沏石护坡1处长20m

   招标范围: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2030511.78元

   工程地点:大埔县青溪镇。

   建设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含中级)以上职称;

3.4、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必须与投标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3.2、3.3、3.4)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人员应一致。

3.6、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3.7、信誉要求

    2016101日至本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因本项目施工场地情况较为复杂,为使各潜在投标人顺利开展投标工作,确保施工方案可行,保证该工程施工顺利完成,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先到现场自行踏勘踏勘地址:大埔县青溪镇铲坑村、河背村)踏勘现场后,现场踏勘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于2017630日(上班时间)凭身份证原件到本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地址:大埔县青溪镇坪石街)出具现场踏勘证明核实身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报名时踏勘证明与报名资料一并提交。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申请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

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证)二代身份证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

8)投标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证明

9)踏勘证明及彩色打印图片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开具时间在报名时间内)。

以上(3)~(8)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查原件

上述报名资料提交,均用A4纸按顺序编写并增加封面装订成册,由本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17年73上午9:00~11: 00,下午14:30~16:00。报名地址: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恕不办理。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套,售后不退(另注;未在报名当天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在201774- 710日上班时间到大埔县城龙山三街127号即妇幼保健院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726 8:30时至9:30 时,提交到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招标人(盖章):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址:大埔县青溪镇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3-562012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埔县城龙山三街127

人:                    电话 0753-5598809      

 

                               2017年6 27

附件: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大埔县青溪镇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       (投标单位)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身份证号:                

 2017          日已对大埔县青溪镇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施工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盖章)

   期:         

  发布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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