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扩库公告
根据市建委穗建筑函 [2011]695 号文,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已经建立的广州地铁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AF 库)进行扩充,并对申请人进行公开资格预审。凡已通过原广州地铁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AF 库)资格预审并成为 AF 库成员单位视为已通过本公告所述类别的审查,不须再次报名。本次公告将对 AF 库新增加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工程名称:广州地铁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AF 库) 扩 库资格审查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蒋里平 联系电话: 83155939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资金来源: 政府筹资或自筹资金
五、项目概况: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 招标代理项目 包括 新线建设、运营建设、房地产建设等拟公开的招投标事宜。具体代理包括 地铁主体结构工程、车站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车辆段工程、供电系统及主变工程、轨道工程、通号弱电系统(通信或信号或 PIDS 或 AFC 专业)工程、机电设备及材料采购、服务类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普通货物采购等招标代理项目及其相关事宜 。
六、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7 月 5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7 月 11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 : 30-11 : 30 ,下午: 14 : 00-16 : 00
如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入库企业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1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投标报名大厅。
2 、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八)
3 、资格审查报名前,申请人 在广 州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办理诚信档案;
八、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本项目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五份 ,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 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必须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中永久有效,《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入库企业的,择优所用资料在《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资料时进行原件核查的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九、入库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 投标人 资质要求:
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 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 、业绩要求:
具备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承接范围内招标代理业绩, 需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及所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本公告发布时, 申请 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期限期内);
7 、申请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人申请声明。
8 、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人承诺。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本次扩库最多选取 3 家单位入库。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 3 家,则按择优评分表评分排序选取前 3 家入库;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1~3 家,则全部入库;如果没有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则重新发布扩库公告。
十一、 本项目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扩库公告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 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gdzbtb.gov.cn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 www.gzmtr.com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cn)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29 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评审细则
附件二: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申请人提交择优资料一览表
附件四:申请人申请声明
附件五:申请人承诺
附件六: 广州地铁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七: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附件八: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附件一:
资格审查评审细则
招标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 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扩库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扩库,扩库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自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之日起计,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必须符合本扩库公告的要求,除非申请人未能进入 广州地铁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退出或被清退 广州地铁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在具体项目招标时,招标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向申请人提出有关于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在每一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进行。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 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4.3 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 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 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 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应在《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 招标人在报名窗口按照《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 《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由招标人和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申请人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申请人。
1.5.6 招标人将接收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 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 招标人接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人。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申请人可以就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扩库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 具体项目招标时,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办法
2.1 总则
2.1.1 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扩库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申请人参加扩库。
2.1.2 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申请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 《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 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次扩库,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报名或入库资格,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 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申请人在其本项目的申请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申请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申请人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申请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 评审工作机构
2.2.1 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5人)。
2.2.2 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 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 检查《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 检查《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 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扩库公告载明的相应申请人合格条件。
2.3.5 择优评分
2.3.6 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7 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3. 资格审查择优评分细则
3.1 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申请人数量按总得分排序择优,如择优的末位单位分数相同,摇珠产生择优的末位单位。
3.2 评分按择优表规定的主要项目进行,每个项目根据其重要性确定权重分值,具体分值和档次标准详见择优项目打分表。
3.3 评分要求
评分采用“先定档、后评分”的方式,具体是:
( 1 )每位评审人员应严格按照附件“择优评分标准表”规定的【好、中、差】等级标准对申请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定档评议。
( 2 )每位评审人员先递交各自的定档评议,定档分好、中、差三档,好为 3 分、中为 2 分、差为 1 分;经汇总并计算其算术平均分,最终按下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档次。
|
好 |
中 |
差 |
|
[3,2.5] |
(2.5,1.5 ] |
(1.5,1 ] |
( 3 )各评审人员根据评定的最终档次和择优评分标准表进行各自打分,评分不符合最终档次的无效。
( 4 )最后,对每一项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附件二:
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
审核确认: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与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一式两份 , 不用装订 ) |
|
原件 |
|
|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
|
||
|
3 |
申请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审查文件,则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
|
||
|
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核对原件 |
|
|
||
|
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
|
||
|
6 |
具备 2012.1.1 至今相关招标代理业绩 证明材料复印件 |
(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
|
核对原件 |
|
|
|||
|
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 |
核对原件 |
||||||
|
7 |
申请人 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
|
原件 |
|
|
||
|
8 |
申请人 按照附件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承诺 |
|
原件 |
|
|
||
注: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 )。
2 、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审核后填写。
3 、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 2 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 、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 6 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6 、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7 、申请人应尽量提供“ 2012.1.1 至今相关招标代理业绩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 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申请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8 、相关招标代理业绩是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承接范围内招标代理业绩。
附件三:
申请人提交择优资料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
|
1 |
具备 2012.1.1 至今相关招标代理业绩 证明材料复印件 |
(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
|
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 |
核对原件 |
择优资料 |
|||||
|
2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3-2015 年财务报表 |
|
原件核查 |
|
择优资料 |
||
|
3 |
招标代理 服务方案 |
|
原件 |
|
择优资料 |
||
|
4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如有) |
|
原件 |
|
择优资料 |
||
|
5 |
招标师资格证明资料 |
|
核对原件 |
|
择优资料 |
||
注:
1 、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附件中提交择优资料一览表第 1 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2 、本附件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 、本附件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审核后填写。
4 、本附件中如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和申请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 、本附件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 、本附件中如有标明为“择优资料”部分的资料,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7 、 相关招标代理业绩是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承接范围内招标代理业绩。
择优项目打分表
|
|
评审项目 及权重 |
好 |
中 |
差 |
|||||||||
|
[100 , 70] |
( 70 ,40 ) |
[40,0] |
|||||||||||
|
一 |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今完成的相关招标代理业绩( 50 )
|
具有 1 个及以上≥ 1.5 亿元 相关招标代理业绩(除城市轨道交通业绩以外)得 4 分,具有 1 个及以上≥ 1 亿元城市轨道交通招标代理业绩得 6 分,此项最高得 50 分。 |
|||||||||||
|
注: 1 、招标代理业绩的数量和金额以其所代理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 2 、相关招标代理业绩是指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承接范围内招标代理业绩。 |
|||||||||||||
|
二 |
在穗招标代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10 ) |
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招标代理企业诚信评价综合得分× 10 %即为得分;(若没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招标代理企业诚信评价综合得分的,按综合得分为 0 分计算) |
|||||||||||
|
三
|
业主综合评价( 30 )
|
1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年以上的人员数量( 5 ) |
10 — 12 名的得 4 分; 12 名以上的每增加 1 名得 0.5 分,此项最高得 5 分。 |
||||||||||
|
(需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及业绩证明,无社保证明及业绩证明的人员无效)注:投标人需提供 2014 年 ~2016 年(连续三年)的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是指招标代理合同中承办人员一览表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 |
|||||||||||||
|
2 、企业信用 |
银行资信( 2 ) |
具有 3A 银行资信等级得 2 分;具有 2A 银行资信等级得 1.5 分;具有 1A 银行资信等级得 1 分 , 没有不得分。 |
|||||||||||
|
守合同重信用( 3 ) |
2013 年 ~2015 连续 3 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单位得 3 分, 2013 年 ~2015 连续两年获得 “守合同、重信用” 证书的单位得 1.5 分, 2013 年 ~2015 获得过 “守合同、重信用” 证书的单位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
||||||||||||
|
3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
( 8 ) |
能较全面地理解和描绘广州地铁招投标的相关政策、流程及注意事项。
|
理解和描绘广州地铁招投标的相关政策、流程及注意事项。
|
不能理解和描绘广州地铁招投标的相关政策、流程及注意事项。
|
|||||||||
|
( 7 ) |
服务响应度灵活,在广州市有招标代理常设机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
服务响应度比较灵活,在广东省内有招标代理常设机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
服务响应度不灵活,在广东省外有招标代理常设机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
||||||||||
|
4 、避免招标投诉的措施及处理投诉方案( 5 ) |
避免招标投诉的措施可行、处理投诉方案合理 |
避免招标投诉的措施、处理投诉方案基本合理 |
避免招标投诉的措施不可行、处理投诉方案不合理 |
||||||||||
|
四 |
财务状况(以 2015 年的报表为准) ( 10 |
|
标准 |
分值 |
标准 |
分值 |
标准 |
分值 |
|||||
|
1 、注册资金( 4 ) |
≥ 1000 万元 |
[4.0, 2.8] |
(1000,500] 万元 |
(2.8, 1.6] |
( 500 , 200] 万元 |
( 1.6, 0] |
|||||||
|
2 、速动比率( 3 ) |
≥ 1 |
[3, 2.1] |
(0.6,1) |
(2.1, 1.2) |
≤ 0.6 |
[1.2,0] |
|||||||
|
3 、负债率( 3 ) |
≤ 0.65 |
[3, 2.1] |
(0.65,0.75] |
(2.1,1.2) |
≥ 0.75 |
[1.2,0] |
|||||||
注:“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 证书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工商(市场)相关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附件四:
申请人 声明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加入广州地铁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 AF 库),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入库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扩库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扩库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扩库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企业公章 )
附件五:
申请人 承诺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承诺遵守招标人现行或今后制定的关于招标代理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考核要求及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企业公章 )
附件六:
广州地铁招标代理类投标人企业库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表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通过标准 |
不通过标准 |
|
1 |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具有申请人代表授权书并且授权书有效 |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未表达清楚,不具有申请人代表授权书或授权书无效 |
|
2 |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申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或存在不按国家法律经营行为; |
|
3 |
申请人资质要求 |
满足公告第九条的第 3 点规定的资质要求 |
不满足公告第九条的第 3 点规定的资质要求 |
|
4 |
申请人工程业绩要求 |
满足公告第九条的第 4 点规定的业绩要求 |
不满足公告第九条的第 4 点规定的业绩要求 |
|
5 |
是否为联合体投标 |
不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以联合体形式形式投标 |
|
6 |
申请人声明 |
申请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
申请人未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
|
7 |
申请人承诺书 |
申请人已按附件五内容出具承诺书 |
申请人未按按附件五内容出具承诺书 |
|
8 |
申请人是否在期限期内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
申请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期限期内) |
申请人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期限期内) |
附件七:
|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4 |
苏州市赫华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 |
佛山市骊辉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
6 |
深圳市联邦佳维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
7 |
北京金至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
|
8 |
广州市宾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9 |
吴川市永裕再生资源物资有限公司 |
|
10 |
佛山市南海区盐步升禾五金交电有限公司 |
|
11 |
广州晋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
12 |
深圳市博宝源实业有限公司 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
|
13 |
长沙福莱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
14 |
上海轶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15 |
广州市黄埔乐天实业有限公司 |
|
16 |
深圳市麦瑞琪科技有限公司 |
|
17 |
广州市与时俱进广告有限公司 |
|
18 |
广州蒙电贸易有限公司 |
|
19 |
广州市志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20 |
上海君希鞋业有限公司 |
|
21 |
广州市芳草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
22 |
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 |
|
23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
|
24 |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25 |
北京航建高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26 |
刘秋雨(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 144070802614 ) |
|
27 |
叶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00209132 ) |
|
28 |
肖中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JL00180216 ) |
|
29 |
黄成光(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鄂 142060804319 ) |
|
30 |
张陆华(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 61001478 ) |
|
31 |
蔡连利(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 111121222106 ) |
|
32 |
魏康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 00356095 )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附件八: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
|
|
|
|
|
|
|
年 月 日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标段号 |
|
|||||||
|
投标人名称 ( 企业编号 ) |
|
被授权人 |
|
联系电话 |
|
|||||
|
项目负责人 ( 经理 / 总监 / 其他 )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
|
|||||
|
安全员 |
|
|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
|
|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
投标人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盖章 |
|
|
|||||
|
招标人意见 |
|
|||||||||
|
|
|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