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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垄隧道建设涉及的电力设施(新城侧)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市洞头区供电公司委托就新垄隧道建设涉及的电力设施(新城侧)迁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公告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市洞头区供电公司委托就新垄隧道建设涉及的电力设施(新城侧)迁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1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市洞头区供电公司

1.2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建设地点

工期

PHGC1706082

新垄隧道建设涉及的电力设施(新城侧)迁改工程

本工程为新垄隧道建设涉及的电力设施(新城侧)迁改工程,改建双回路10KV架空线路118米,新建双回路10KV架空线路60米,新建10KV电缆线路770米,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

温州市

9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新垄隧道建设涉及的电力设施(新城侧)迁改工程,详见清单及施工设计图。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且未出现经营异常严重违法情况(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1.2具备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伍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业绩要求

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承包完成过相同电压等级或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无在建工程

3.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投标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一般设备、电网事故;自投标之日前三个月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本工程为原电力设施改造工程,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办理电网企业《安全资质审查合格证》。

3.6售后要求:质保期内故障抢修需45分内到现场服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29日至2017 7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报名申请表(公告附件)到温州市市区飞霞南路3号培训楼404室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果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未在以上指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应按下列开户行及银行帐号支付所购招标文件的费用。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予退还。

标书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

  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银行帐号:712000120190000002汇入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标书费支付的交易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账户汇款,并将汇款底单和填写好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发送电子邮箱至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20日上午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10号楼2楼会议室(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市洞头区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3号

邮编:325000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577-51099267

传真:0577-51099262

电子邮箱:ddnmst@163.com

 

温州市洞头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市洞头区供电公司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6月29日


公告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开票资料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完整填写开票资料;只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填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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