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武汉联通“百场促销暑期行”小区促销活动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HBXT2017-13107。
2.2项目概况:本次活动时间期间为7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重点小区项目,组织开展“百场促销暑期行”主题巡回促销活动。
(1)活动地点由需求方指定,由中标方协调落实。
(2)每场促销开展宣传活动(含放映电影一场及播放30秒广告6次),预计活动场数总共100场。
(3)每场活动提供不低于3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不少于50个塑料凳子。
(4)需提供档次不低于0.8K数字电影放映设备不少于十套,能满足高峰期在不同的十个地点同时放映。
(5)提供至少四家及以上的优质异业合作资源,可提供联通用户专享优惠券等。
2.3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4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框架标,按实际开展活动数量来结算,预计31.8万元(含税),3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6%。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注册资金: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高于50万元人民币(含),注:凡注册资金为外币币种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
3.2营业执照: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广告设计和企业营销策划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3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需有放电影活动的资质(如政府机构相关证明/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注明等);
3.4本地机构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如暂无,须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在本地设立办事机构;
3.5业绩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自2015—2017年以来累计合同金额在20万以上电影放映活动合同(已完成实施),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订单或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6财务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服务承诺:潜在投标人必须出具能满足不少于十个区域同时开展活动的承诺函;
3.8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8.3潜在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如经核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8.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6月30日09时00分至2017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59.172.188.62:81/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登录),注册完成后进入“供应商登录”,选择“报名/购买标书”,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和下载。注册、文件购买联系人:覃女士,联系电话:17771491682。
5.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支付宝,不接受现金支付。
5.3文件购买联系人:覃女士 联系电话:17771491682
5.4开户名称: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5.5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
5.6账 号:42001170038053000950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17时00分,地点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六楼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6.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
6.2.2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cn)、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s://www.cuecp.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科技馆路9号
联 系 人:罗 文
联 系 电 话:027-59368106
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 骏
联系电话:15871703850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