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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2016年度九龙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福前溪福田镇区段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远创安施招〔2017〕002号开标时间:2017-07-21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建远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所属地区:招标公告本安溪县2016年度九龙江流域生态
招标编号:远创安施招〔2017〕002号
开标时间:2017-07-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远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本安溪县2016年度九龙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福前溪福田镇区段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已由 安溪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的 安水保办〔2017〕22号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 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省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远创安施招〔2017〕002号

2.工程规模: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安溪县2016年度九龙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福前溪福田镇区段生态水系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混凝土护岸35m,格宾笼护岩218m,生态湿地公园59449m2,工程造价约218.3551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说明。

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

6.质量标准: 合格

7.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以上(含叁级) 水利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不低于 水利或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临时建造师);

(1) 根据《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5〕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5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肆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7年 7月 20日下午 17:00分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号: 35050165640709123456

(2)开户行(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号: 15330010010017292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格式:远创安施招〔2017〕002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 本次 招标工程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6月 29日至 2017年 07月 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不记名方式到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栋C座911室,联系电话:13636943136)。

2.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其他招标资料)各标段售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07月 21日 9时 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08时 00分至 09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开标室(地址:安溪城区二环路中国茶都西南侧)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六、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7年 06 月 29 日08时30分至

2017年07 月 05 日17时30分止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栋C座911室(联系电话:13636943136)

招标

代理

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7年07 月 06 日11时00分止

传真0595-85650825

(传真后须确认是否收到)

发布答疑纪要

2017年07 月06 日15时00分至

2017年 07 月06 日17时30分止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或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7年 07 月 21 日9 时00分止

(从08:00开始接收)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开标室

开标

2017年 07 月 21 日9 时00分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开标室(地址:安溪城区二环路中国茶都西南侧)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招标人: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安溪县福田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先生 150606058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栋C座911室

邮编:362000 传真:0595-8565082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小黄 1363694313615080326710

监督部门:安溪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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