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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于山风景区管理处于山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于山保安服务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福州市于山风景区管理处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9日18:0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29日18:06至2017年07月07日17:00招标文件售价¥0获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于山保安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于山风景区管理处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8: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29日 18:06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1002单元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1002单元
预算金额¥26.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87679352
采购单位福州市于山风景区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鼓楼区于山顶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科长1379938245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1002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小姐0591-87679372 87679352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于山风景区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于山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于山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FJYS[GK]2017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79372 876793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于山风景区管理处

地址:鼓楼区于山顶1号

联系方式:杨科长1379938245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0591-87679372 8767935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1002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1

264000

 

264000

528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标题 说明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特定条件 特定条件说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其办公场所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投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18:06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1002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会员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1001-1002单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务必携带投标人的CA证书。

2.供应商应通过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投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的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c)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优惠内容及幅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3、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优惠内容及幅度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① 《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优惠明细表》。②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③ 应提供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以下资金证明:(1)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2)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辖区内税务机关或省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与投标时最近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④ 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采购人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⑤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谈判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4、若所报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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